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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股吧(西陇科学称利润下降主要系投资收益减少,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2024年03月08日 06:03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西陇科学称利润下降主要系投资收益减少,已被罚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1日,西陇科学在互动平台回答了投资者“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较快,为何净利润下滑甚至亏损严重”的疑问。西陇科学回复称,根据公司10月28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2023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49.63万元,未亏损,2023年1-9月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投资收益减少。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7月7日,西陇科学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6号)。

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西陇科学出于增加贸易规模以扩大市场影响力和便利融资等目的,通过虚构乙二醇、甲醇等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其中,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5.98亿元、营业成本5.96亿元、利润总额165.87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总额的9.57%、10.34%、2.04%。

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58亿元、营业成本14.44亿元、利润总额1348.05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总额的21.32%、22.98%、5.93%。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7.85亿元、营业成本7.77亿元、利润总额812.49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

2022年上半年虚増营业收入合计7.85亿元,营业成本合计7.77亿元,虚增利润合计812.49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的22.94%、22.97%、8.98%。2023年4月29日,西陇科学发布有关上述差错更正公告。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西陇科学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对黄少群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黄伟鹏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张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王庆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此,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持有西陇科学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西陇科学有天眼风险信息1192条;涉诉关系15条,开庭公告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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