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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政策指引,买房的契税、个税、增值税都有减免)

2024年03月08日 05:03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毅恒

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政策指引,买房的契税、个税、增值税都有减免!

其中,有不少涉及房地产相关的税费优惠条款,小编为大家都整理好啦。

相关条款如下:

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取得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取得建设土地免征契税、印花税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主体购置安置房源免征契税、印花税

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改造安置住房免征相关印花税

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经营管理单位回购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免征契税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

转让旧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回购经济适用住房作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免征契税

公租房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按照公益性捐赠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公租房免征房产税

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

公租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印花税

签订公租房租赁协议免征印花税

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免征土地增值税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五年内免征房产税

符合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重组发生房地产转移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纳税困难减免房产税

纳税困难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受灾而停止使用的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免征房产税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期间免征房产税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期间免征房产税

具体详细的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等信息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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