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00日元(有天理吗?一贫困户考上清华,村委会竟停发每年6400元的土地分红)
在四川成都的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里发生了一件震动人心的事件——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凭借自己的努力考入了清华大学。
然而,当他准备踏上通往梦想的列车时,村委会突然以户口迁出为由,停发了原本属于他的土地分红。这一决定让他面临着无法继续学业的困境。公众的目光被吸引到了这起看似简单的农村土地纠纷上,背后所隐藏的是对法律公正的严峻考验。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这起案件......
在成都郊区的小村落里,李强(化名)是众所周知的天才少年。他的聪明才智让他在学业上崭露头角,最终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全国顶尖的清华大学。
这个成就对于李强来说不仅是个人荣耀,更是全村人共同的骄傲。他的家庭条件虽然贫困,但父母总是想方设法支持他的学业,全村人也都给予了他温暖的鼓励和支持。
然而,当他按照学校的规定将户口迁出到学校所在地后,村委会却做出了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决定:停发他的土地分红。
这个分红对于李强家来说,不仅仅是一笔收入,更是他们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重要来源。失去了这笔钱,李强甚至面临着辍学的风险。
李强和家人对此决定感到震惊和愤怒。他们试图与村委会沟通,希望能够恢复这笔至关重要的收入。
但是,所有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村委会坚持认为,由于李强的户口已迁出,他失去了作为村民的资格,自然也就失去了分红的权利。
面对这样的困境,李强没有放弃。他决定依靠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在法律援助的帮助下,他将村委会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的手段,让正义的天平倾向于他这边。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在这起事件中,法律的明文规定为李强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即便是在校大学生,只要未放弃土地承包权,仍然享有土地的收益分配权。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即使户口已迁出,仍然有权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补偿款。
在法庭上,李强的律师指出,李强尽管迁出了户口,但他并未放弃土地承包权,也未有其他收入来源,村委会的决定剥夺了他的合法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强作为在校大学生,其土地承包权并未因户口迁出而中断,他仍然应当享有土地收益的分配权。
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应支付李强土地承包收益分配款1万余元,维护了他作为土地承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这件事,大家是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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