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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股票(江苏舜天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索赔征集中)

2024年03月25日 10:03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记者 萧峰

2023年6月30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苏舜天;证券代码:600287)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37号)。2022年11月4日,江苏舜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200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炜衡金融315团队初步判断在2010年4月13日至2022年11月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长达十余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虚假更正会计差错财务数据

经查,江苏舜天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江苏舜天参与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情况。2009年起,江苏舜天与隋田力洽谈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即隋田力组织开展的自循环业务,江苏舜天内部称通讯器材内贸业务)。江苏舜天与上游供应商以及下游客户的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发票流转、资金收付、货物验收等环节主要由江苏舜天业务人员与隋田力方人员对接,且合同模板、产品、型号、购销价格、物流等由隋田力一方提供。江苏舜天向隋田力催要通信器材业务尾款,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为通讯器材业务货款提供担保、支付尾款。江苏舜天参与的专网通信业务中曾出现上下游企业均由隋田力或其他同一主体控制的情况,同一公司或被隋田力控制的公司也曾在不同时段作为供应商和客户出现。经查,江苏舜天参与的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江苏舜天在隋田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中垫资(少部分业务作为通道),不承担产品风险,根据垫资规模和期限获取利润(或通道费)。江苏舜天知悉其在专网通信业务中的垫资或通道作用,且应当知悉专网通信业务是虚假自循环业务。(二)江苏舜天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448,392.98元,虚增营业成本9,398,996,635.72元,虚增利润总额934,451,757.26元。

2022年4月30日,江苏舜天发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舜天索赔进行中,受损股民尽快维权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79年,前身系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江苏省服装分公司,1993年12月完成股份制改造,2000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江苏舜天业务范围覆盖了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服装生产、化工仓储、股权投资等诸多领域,产品远销美国、欧盟、加拿大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38.54亿元,净资产18.8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40.96亿元,利润总额约1.36亿元,进出口总额约3.88亿美元。

目前,江苏舜天的索赔正在进行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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