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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专题复习: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

2024年03月20日 03:03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监察制度在教材的学习中,是没有系统的讲解的。但监察制度作为加强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一个重要制度,虽然在高考中不是常考点,在学习中和复习中还是需要重视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先来题来了解一下可能会怎么考的问题。

一、经典例题与分析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① 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②春秋战国时期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③秦创建御史大夫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④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同时,地方设刺史。⑤魏晋南北朝,中央御史台直接受命于皇帝,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⑥隋设御史台、司隶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⑦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分十道监察区,形成严密的监察网。⑧宋代,中央沿袭唐制,地方设监司和通判,直属皇帝。⑨元朝,地方设立御史台,还制定了一套监察法规。⑩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⑪清朝,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明史·职官制》

材料二 “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清皇太极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

——《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强化监察制度的原因并分析其影响。

第(1)问解题思路:

1)审题。“依据材料一概括”,所以答案源于本题的材料;问题指向为“特点”。

2)读材料,找关键。材料一,整体去看的时候,你会发现,都是在讲监察制发展的过程,所以,这就需要我们一句材料一句材料的去进行归纳概括。第①句“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可以概括为出现比较早或者历史悠久即可;第②-⑪句可从渐进性、设立专门机构、组织严密、形成中央到地方的体系、颁布相关法律、相对独立,具有继承性、延续性等角度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

3)组织语言作答。掐头去尾,留主干部分。可以总结为:历史悠久、逐渐完善、组织严密、体系完整、有继承性、有法律保障、有专门机构等。

对照参考答案:主要特点:历史悠久,起源早;监察制度逐渐发展完善(渐进性);设立专门的机构;监察组织严密,从中央到地方逐渐形成系统(体系);颁布相关的法律(立法);监察官员由中央任免,受中央监察机构直接统领,有相对的独立性。应该说自己的作答基本能够满足参考答案的基本要求。

第二问答题思路:

1)审题:“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告诉我们,思考的角度需要联系所学知识;问题指向“原因和影响”,限定“明清时期强化”。

2)看材料,抓关键。这个材料一第⑩⑪句没有涉及到原因与影响;材料二也是对监察加强的一些规定。所以,我们需要依据这些材料,联系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

3)组织语言作答。依据材料结合所学,从君主专制高度强化、社会矛盾尖锐、巩固统治的需要等角度分析明清时期强化监察制度的原因。结合所学,从澄清吏治和抑制腐败、规范官员的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缓和社会矛盾以巩固统治、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服务于君主专制统治等方面分析。

参考答案:

1)原因:君主专制的高度强化;封建社会晚期,吏治腐败,社会矛盾尖锐;巩固统治的需要。

2)影响:澄清吏治,抑制腐败;规范官员的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统治。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服务于君主专制统治。

二、必备知识:古代中国监察制度

(1)概况

①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

②秦朝时设御史大夫,主要管理记事,其地位相当于副丞相,主要职责是管理图籍、奏章,监察文武百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掌管图书秘籍,同时监察文武官吏;侍御史,掌管文书;监御史,中央派到地方各郡负责监督郡守的御史。

③汉武帝时加强对地方控制的措施:设十三刺史,刺史官级低于郡守,但其代表中央。巡行郡国,监察地方的诸侯王和郡守县令,以后成为定制,形成一套监察制度。东汉时,刺史成为常驻官员,后又掌军政大权,刺史成为州的最高长官(监察官员演变为行政官员,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监察制度是必要的,但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失去监察官的作用。

④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

⑤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通判既是州郡官的副职,而又起了汉代的监御史(监郡)和督邮(监县)的双重监察作用,可以说是兼行政与监察于一身的中央官吏。北宋初设立。

⑥明代将御史台改为纠(都)察院,专门监察政府。

(2)评价

①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对加强政府对官吏的监督、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它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成为强化皇权、巩固封建统治的重要手段。

②基于专制制度的制约,其作用也是非常有限的。

三、欢迎来挑战

1、汉武帝设刺史,职权为“奉诏六条察州”。西汉中期后,京房(人名)曾经向皇帝奏报新的对官吏考核的方法,皇帝“召见诸刺史,令房晓以课事(考核官吏政绩的事宜),刺史复以为不可”。由此可见,在汉代中后期

A.刺史制度渐趋完善

B.刺史地位显著提高

C.刺史监察范围扩大

D.刺史职权有所异化



2、《唐律疏议·斗讼》规定,对于“挟私弹事不实者”,“挟私饰诈,妄作纠弹者”,处以与“诬告之罪”相等的“反坐”。清代制定了非常完整的互监法,规定“凡定差不公,考核不当,巡按贤者不荐,不肖者不纠,诸御史亦得论劾。”上述古代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是

A.监察组织体制不断完善和系统化

B.监察机关与监察权逐步独立

C.立法加强对监察官吏的监督与惩处

D.监察权限和范围不断扩大


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我国监察制度萌芽于夏商周时期。秦汉初步建立。汉朝在中央设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以察举官吏违法为职责。汉武帝时,开始在地方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隶属于御史台,负责监察郡县。

唐朝的监察制度,在总结汉以来监察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比较成熟和定型的“一台三院”监察体制。御史不仅是察吏之官,也是“掌律令”之官,无论治吏与明法都与御史密切相关。首先,“察官人善恶”,使监察的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的官僚:其次,将户口、赋役、农桑、库存等经济指标列为监察的内容,显示对经济监察的重视;最后,司法监察已成为监察的重点,皇帝派出巡按地方的监察御史多奉命察大案、要案、冤案。除《监察六法》外,皇帝对御史每次巡行的监察重点都作出明确的指示。

元代有完善的监察制度,中央御史台承唐制,地方上独创行御史台。明朝监察制度最为完备,把所有官员都置于严密监控之下。清朝的监察制度大体沿袭明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监察体系。

——摘编自《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代监察制度的措施。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演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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