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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中卫(朱中卫,被“双开”)

2024年03月20日 03:03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7日消息,广西警察学院党委原副书记朱中卫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朱中卫,被“双开”

经查,朱中卫丧失理想信念,知法犯法、执法违法,利令智昏,大肆敛财。


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


违规处置走私冻品,造成不良影响;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朱中卫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朱中卫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7,西南政法学院学生

1988.07——1993.11,广西区劳改警校教师

1993.11——1997.02,广西公安厅法制处科员

1997.02——1998.12,广西公安厅法制处法规科副科长

1998.12——2002.03,广西公安厅法制处诉讼指导科科长(其间:1997.10—2000.10,广西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2.03——2005.08,广西公安厅法制处副处长(其间:2004.03—2005.03,挂任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5.08——2010.05,广西公安厅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0.05——2014.04,广西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

2014.04——2014.05,广西崇左市公安局局长(副厅长级)

2014.05——2014.06,广西崇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长级)、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4.06——2015.06,广西崇左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长级)、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06——2015.07,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副厅长级)、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07——2020.05, 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曾任广西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


综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网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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