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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纺织(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3月08日 06:03 来源于:烟月稀财经笔记 浏览量:

股票代码:002087 股票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74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10月31日下午15:00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股东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31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0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新野县汉华街道书院路15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续贷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其中议案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2,3,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会务组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到会务组登记。

2、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3年10月31日15: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新野县汉华街道书院路15号,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罗展

2、联系电话:0377-66215788;传真:0377-66221731

3、通讯地址:河南省新野县汉华街道书院路15号,邮编:473500;电子邮箱:luozhan2087@163.com。

4、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特此通知。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0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87”,投票简称为“新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71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概况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续贷担保,具体如下:

拟对公司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80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9.92%,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阿克苏新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315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4.49%,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阿瓦提新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0.71%,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新野县汉凤纺织销售有限公司提供5300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7.55%,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新野汇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1985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83%,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新野县鑫发棉业有限公司提供1487万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12%,担保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审议程序

2023年10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

新疆宇华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27日,公司住所为: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工业园区轻纺产业园河西南区润和南路2号,注册资本为5471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军辉。经营范围为:棉纺纱加工;棉织造加工;针织品、纺织品及原料批发、销售;棉花收购、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阿克苏新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0日。公司住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工业集中区,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军辉。经营范围包含:棉花收购、销售,棉副产品销售,棉花种植,棉纱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阿瓦提新新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20日。公司住所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中心北边,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陶宾。经营范围包含:籽棉收购、籽棉加工;皮棉、棉副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新野县汉凤纺织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21日。公司住所为:新野县书院路中段北侧,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郑军辉。经营范围包含:棉纱、棉布销售;服装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新野汇金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1日。公司住所为:新野县纺织路中段北侧,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薛进才。经营范围包含:五金、百货、棉纱、棉布、棉花购销。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新野县鑫发棉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26日。公司住所为:新野县纺织路中段北侧18号,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宋金梅。经营范围包含:棉花(皮棉)及其副产品、棉纱、棉布、纺织品、纺织品信息咨询;服装、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购销。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且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上述子公司经营业务的融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并同意公司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被担保对象的正常的经营融资需求,提高其融资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2、上述担保行为相关会议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对外提供担保后,公司已批准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3,222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32.90%,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3.79%。公司最近连续12个月内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43,300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61.73%,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6.41%。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72,725.24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额的103.68%,占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额的10.76%。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72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经自查,存在存货账实不符,存货信息不准确,导致本公司2016-2020年度财务报表之存货、递延所得税、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营业成本、所得税费用等科目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实际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需要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执业信息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5、诚信记录

(1)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最近三年,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强龙、胡方莉未受到行政监管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冬玲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强龙、胡方莉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专业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与执业能力。聘请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有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工作要求,聘请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请财务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聘请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4、公司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聘任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

2023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73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罗展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罗展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罗展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377-66215788

传真号码:0377-66221731

邮箱地址:luozhan2087@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南阳市新野县汉华街道书院路15号

附件:

罗展,男,汉族,1992年11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罗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70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7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14日上午11:00在公司第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洪晓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号)。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号)。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详细内容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3年10月制定)。

监事会

2023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87 证券简称:*ST新纺 公告编号:2023-069号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14日上午10:00在公司第五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郑军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考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3年10月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劵事务代表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聘任证劵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号)。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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